2005-11-18來源:招商平臺瀏覽量:
2005年11月1日,全球最大的地板企業德國柯諾在京舉行“萊茵陽光E0商標維權宣言及E0健康新標識啟動”新聞發布會。 “萊茵陽光E0專用商標”法律護航,不容侵權。發布會上,柯諾中國區營銷總監楊志明先生對外
2005年11月1日,全球較大的地板企業德國柯諾在京舉行“萊茵陽光E0商標維權宣言及E0健康新標識啟動”新聞發布會。
“萊茵陽光E0專用商標”法律護航,不容侵權。發布會上,柯諾中國區營銷總監楊志明先生對外宣布:從2005年11月1日起,柯諾木業集團旗下品牌萊茵陽光將全面啟用國家商標局核準專用的E0健康商標,同時萊茵陽光專用E0商標的相關維權行動也將同時啟動。
楊志明先生特別指出,通過今天的“萊茵陽光E0商標維權宣言及E0健康新標識啟動”新聞發布會的形式將信息對外發布后,我們還將通過書面的公函告知涉及的相關企業,要求其迅速停止其對萊茵陽光E0商標的一切侵權行為,希望得到同行的尊重和理解。
萊茵陽光地板品牌法律顧問、北京天沐律師事務所國內著名律師昌孝潤主任表示,萊茵陽光地板品牌此舉的核心目的在于通過國家的相關法規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推動行業形成規范、有序、和諧的良性競爭的局面。
針對部分地板生產廠家未經權利人的許可,在其企業或者產品的宣傳資料中,稱自己生產的地板為“E0地板”、并將“E0”組合作為標識張貼于產品或產品包裝之上的行為,昌孝潤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上述行為侵犯了柯諾(北京)地板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昌孝潤律師介紹了國內知名地板品牌升達、金剛歐德、圣羅娜等已就E0商標的特許使用與萊茵陽光達成合作諒解協議的相關情況。他說,目前金剛歐德總經理劉帆先生明確表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企業理應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遵守國家法律。并且,金剛歐德已經開始向商標注冊人支付E0商標使用費,而成為靠前家取得合法使用E0商標資格的企業。昌孝潤律師對金剛歐德的行為給予了高度評價,將其稱之為“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義舉”。他認為,企業在追求利潤較大化的同時,不能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能損害行業的長遠發展,更不能突破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的管理和運行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和法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