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4來源:價值中國瀏覽量:
傳統的商業概念是先有生意后有關系,買賣雙方發現有交易的機會時,才會建立合作的關系,當交易完成后,雙方的關系亦隨之結束;如果沒有生意,買賣雙方自然不存在關系。而筆者卻認為,競爭激烈的商業社會已經進入一個
關系營銷(RelationshipMarketing)在較近十年大行其道,其衍生出來的客戶關系管理(CRM)也在較近幾年得到廣泛的關注及應用。關系營銷是指“透過針對性的行銷傳播策略,與利益關系人建立長久及互惠的關系”。著名營銷專家譚小芳老師表示,其中“利益關系人”不但包括客戶,更包括了與企業利益有關的群體;如政府、員工、經銷商、供應商等。我們來一個輕松的例子——
在一個相互并不熟悉的聚會上,你可能會發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在等待別人主動打招呼,他們也許認為這樣做是較穩妥也是較容易的;而有些人則不然,他們會走到你的面前,主動伸出手并做自我介紹,這時的你就像他鄉遇故人一樣對來者產生一種心理上的依賴,因為他是你此時此地能夠交談的對象。當他主動熱情地走遍會場的每個角落后,他無疑就成為了這次聚會中較重要、較知名的人物之一,這就是主動與被動的區別。如果你不是那個聚會上主動走過來的人,那么你至少需要有主動走向客戶的勇氣,更需要有主動走向客戶的智慧。這個智慧就是:在任何場合,積極主動地創造關系,然后通過關系營銷發展自己的銷售事業。譚老師總結了兩句話——
傳情會意,輕松與客戶建立情感聯系;
巧妙引導,迅速化拒絕為認可和信賴。
“真正的銷售始于關系”這種觀念使得喬·吉拉德把成交看作是推銷的開始。他在與客戶成交之后,并不是把他們援于腦后,而是繼續關心他們,并恰當地表示出來。他每月要給自己的1萬多名客戶寄去一張賀卡。一月份祝賀新年,二月份紀念華盛頓誕辰日,三月份祝賀圣帕特里克日……凡是在他那里買了汽車的人,都會收到他的賀卡。正因為他沒有忘記自己的客戶,客戶才不會忘記喬·吉拉德。喬·吉拉德在銷售過程中總結出了著名的“250定律”。他認為在每位客戶的背后,都大約站著250個人,這是與他關系比較親近的人:同事、鄰居、親戚、朋友。如果一位推銷員在年初的一個星期里見到50個人,其中只要有兩個客戶對他的態度感到不愉快,到了年底,由于連鎖效應就可能有5000個人不愿意和這位推銷員打交道。因此,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得罪任何一個客戶,得罪一個客戶就等于得罪了250個客戶。反過來講,如果你贏得了一個客戶的口碑,就等于贏得了250個客戶。
譚小芳老師總結了關系營銷的精髓:做好、做熟,做深每個客戶,擴大了個人影響,做好了個人口碑。接下來就可以讓客戶免費幫你推銷顧客了。也就是說:讓客戶成為你的推銷員!所謂關系營銷,是以系統論為基本指導思想,將企業轉身于社會經濟大環境中來考察企業的市場營銷活動,認為企乃是一個與顧客、競爭者、供應商、分銷商、政府機和社會組織發生互動作用的過程,正確處理與這些個人與組織的關系是企業營銷的核心,是企業成敗的關鍵。關系營銷的關系層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企業內部員工關系;二是同外部顧客關系;三是同股東、中間商、供應商、政府、競爭者、社會組織等形成的關系。